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根据《遵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决定于6月2日10时起将防汛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III级。

据气象监测,6月1日13时至2日8时30分,全市部分乡(镇、街道)遭遇特大暴雨、大暴雨和暴雨袭击。其中,习水县隆兴镇出现特大暴雨(降雨量230.2毫米);习水县回龙镇(降雨量196.5毫米)、习酒镇(降雨量184.2毫米)、民化镇(降雨量116.7毫米),正安县瑞濠街道(降雨量140.1毫米)、凤仪镇(降雨量122.2毫米)、安场镇(降雨量114.4毫米)、杨兴镇(降雨量111.1毫米),道真自治县三江镇(降雨量148.9毫米)出现大暴雨;赤水市、习水县、红花岗区、务川自治县、正安县、道真自治县、湄潭县、凤冈县有33个乡(镇、街道)出现暴雨。预计未来强降雨将继续影响务川自治县、播州区、余庆县等地,要注意防范山洪、城镇内涝、河流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强降雨区域各县(市、区)要立即按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级别防汛应急响应,全面进入应急紧急状态,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迅速组织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临坡临崖临水村寨、水库、建筑施工、老旧危楼、井工矿山、沿江临河学校、景区(景点)、桥涵、隧道、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管护,按照“撤人第一、第一撤人”的要求,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响应措施,立即进入防汛应急紧急状态开展响应行动。如遇重大汛情险情,及时采取停工、停产、停运、停业、停课等强制性管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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