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1月1日起,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由100元调整为300元,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继续保留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缴费补助按照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

  从今年1月1日起,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每人每年100元(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缴纳)、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缴费补助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100元缴费的、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不变;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自到龄的次月开始,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

  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增加缴费补贴,补贴一并计入个人账户,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金水平。参保人补缴、跨年补缴或未能按年缴费的,不能享受政策补贴。

  参保人缴费渠道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银行手机APP、乡镇代办服务点、网上银行等多种方式缴费。

  (吴古昌)

  责编:一灏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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