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和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以严明的纪律推动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通知》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大局,精准把握形势,在州委统一领导下有序行动、积极作为,督促各级各部门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严防死守,“人”“物”同防,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州纪委州监委2021年疫情防控监督方案要求,坚决有力监督保障执行,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紧盯各级各部门强化工作、技术、社会等层面统筹,构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长期协调机制情况强化监督;紧盯“外防输入”、“人”“物”同防落实情况强化监督;紧盯各级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规范减少流动性和聚集性情况强化监督;四是紧盯减少人员流动与不停工不停产、稳岗就业统筹工作强化监督。

  《通知》要求,春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带头遵守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的规定,对因大规模聚会造成疫情传播或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不良后果的,对组织者严肃查处。

  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州离黔;

  严禁各单位(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以及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

  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举办除红白喜事外的其他任何酒席,举办红白喜事的一律从简,同时须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防止大规模、高密度聚集;

  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如实报告个人及配偶、子女从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情况或系密切接触者情况;

  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违反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禁止规定提供便利和帮助;

  严禁瞒报、谎报疫情重要信息;

  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自行其是、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以及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对违反以上情形,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一律严肃处理。

  《通知》还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必须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更好落实“防、查、控、治、保、导”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监督过程中,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具体地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防控一线干部敢于担当、全力作为,促进形成凝心聚力、上下一心、众志成城的良好工作局面。(州纪宣)

  来源:廉洁黔西南


免责声明:部分内容为网络转载、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邮至admin#txgz.cc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