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旺之地、仁义之乡。在这片人杰地灵的土地上,有一支队伍,他们面对全市复杂的治安形势从不言弃、从不怕累,他们用坚定的信念、艰苦的作风,几十年如一日坚守的初心,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构建“和谐平安兴仁”做出一次又一次贡献。

  这支队伍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兴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以破命案积案为龙头,刑侦大队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案件侦破专班、打击专班和追逃专班,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致命的威胁

  “小伙子,你站这么久了,今天冷,我把我的外套给你,你穿上,我不靠近,我扔给你。”兴仁市公安局副局长罗远扬看见离他十米外的唐某把外套捡起来套在身上。

  罗远扬一看有戏,继续说道:“你家人都在这里等你回家,还有一会就天亮了,和他们一起回家休息吧。”

  长达两小时的心理疏导,慢慢地,唐某放下挎包,从蒋某家走出来,主动配合兴仁公安调查处理。

  时间回到当天晚上,唐某与徐某发生情感纠纷,得知徐某在其朋友蒋某家后,便来到蒋某家找徐某理论。

  “当时唐某大吼着在我家一楼敲门,见没有人下来开门,就在门口找来一把锄头想把门撬开。”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蒋某依然心有余悸,于是她立即报警。

  随后,兴仁市公安局民警以及特警大队队员立即赶赴现场,只见唐某情绪愈发激动,扬言包内携有炸药,随时可能引爆。

  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现场民警按照“分头摸清底细、全面掌握事件来龙去脉、寻找最佳处置方式”的工作策略,将人员分为两组,一组赶往兴仁市新龙场镇的唐某家中开展工作,另一组继续进行现场处置,缓解气氛、稳控事态,降低安全风险,在强大的心理攻势面前,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经查明,唐某实施了一系列犯罪行为,并扬言携带了炸药(经查实,未携带),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兴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已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系列盗窃案嫌疑人指认现场

  协同作战,他们插翅难逃

  5月31日,兴仁市屯脚镇张某家中80余条香烟条被盗,损失价值近14000元。

  6月3日,兴仁市下山镇杨某喂养的5只画眉鸟被盗,损失价值约5000元。

  6月4日,兴仁市潘家庄镇唐某家中1000元现金及23条香烟被盗,损失价值约11200元。

  爬窗户、撬门锁、碰运气……短短一个星期,他们用尽一切办法,在兴仁市连续作案,实施盗窃,最终难逃法网。

  案发后,兴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对案发地的大量走访调查发现,几起案件的作案手段及案发时间段非常相似,初步确定3起案件系同一伙嫌疑人所为,于是立即开展串并分析。

  结合案发地周围视频监控和现场勘查,经过进一步研判,刑侦大队锁定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的号牌,并顺势追踪到其活动轨迹,锁定盗窃案的嫌疑人系兴仁市屯脚镇人李某某和张某某,目前在安龙县活动。

  在明确其真实身份信息及落脚点后,兴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与安龙县公安局戈塘派出所联合作战,周密布控,6月5日,在安龙县戈塘镇将涉案嫌疑人李某某和张某某抓获归案。


逃亡20年的犯罪嫌疑人姚某

  二十年追凶

  兴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以科技强警、信息化引领为导向,建立包括犯罪形势和犯罪规律分析、打击对策和串并侦查等内容在内的多种信息研判制度,积极运用网络信息系统的资源优势,加大信息研判力度,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力支撑。

  2000年9月,任某和姚某经预谋,在原兴仁县四联乡黄土佬村路边对收购烤烟返家的两名村民实施抢劫,导致其中一名村民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3天后任某被抓获归案,而姚某畏罪潜逃,这一逃就是20年。时间久远,许多线索模糊细碎,姚某狡猾多变,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且其家人一致咬定姚某已死亡。

  虽有种种外在因素阻挠,但刑侦大队专案组却从未放弃捉拿真凶的念头,多次对姚某所在村寨进行走访调查,获取一些支离破碎的线索,并将线索进行串并分析,不放弃任何一个可能性,对收集到的线索展开调查。

  在大数据手段的支撑下,通过大量侦查手段,侦查民警连续作战,多次赴姚某的老家对其家属进行思想攻势,得知姚某不但还活在世,还与其表姐生活在黔西县。

  获取这一信息后,今年2月,刑侦大队民警立即组织追逃专班赶赴黔西县对犯罪嫌疑人姚某实施抓捕,最终,姚某被成功抓捕归案。

  目前,兴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破命案积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午夜蜘蛛侠”

  今年1月11日,周某某独自一人回到位于兴仁市城南街道办事处的家中,12日凌晨,周某某听到家中有异响,正准备起身查看时,忽然被一名陌生男子禁锢住头部。

  “他威胁我将现金和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还要求我说出手机支付软件交易密码。”周某某惊魂未定,身怕挣扎会使得自己陷入危险境地,于是便将银行卡号、手机密码全部告知,该名男子见钱财到手随即离开,然后将周某某银行卡和支付宝中共18600元相继转到自己微信账户中。

  接警后,兴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赶赴犯罪现场进行勘察,第一时间调取犯罪证据,在兴仁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视频大队的大力配合下,及时锁定犯罪嫌疑人,于是立即对嫌疑人进行追踪,于1月13日凌晨,将准备在KTV消费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当场抓获,为受害者挽回全部经济损失,距离受害者报案,时间仅过去18个小时。

  据了解,王某某系无业人员,经过周某某所住楼栋时,发现其未安装防盗窗,而最近手头又有点紧,遂产生入室盗窃的歹念,于是趁着午夜时分从顶楼爬入周某某家实施盗窃。

  通过“查、摆、改”,今年1月至今,兴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打击犯罪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共破案116起,刑事拘留117人,逮捕126人,盗窃案件发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3.69%,全市盗窃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岑南希 钟才秀 邹颖颖)

责编:靳灵仪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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