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需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包括以下铁路区段:
沪昆上行线K1874+700~K1907+400;
沪昆下行线K1860+700~K1893+500。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2米;
四、其他地区为15米。
请辖区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具体范围以铁路安全主管部门与市人民政府协商签认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图纸为准。
特此公告!
福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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