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9月2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通讯员 杨子华)2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当天下午,摸排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视频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将分3类对象开展摸排,查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7类房屋不纳入摸排范围。

两个半月摸清情况

福州市将用两个半月时间,摸清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明年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本次摸排对象为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

7种房屋不纳入摸排范围

7种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具体包括: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规〔2019]4号文要求或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

摸排对象分为3类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摸排对象分为3类,分别为: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

对农村宅基地类单户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予以公示。

另外两类要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市勘测院开发建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信息管理平台”和信息采集手机APP,对摸排工作流程进行全覆盖管理。

各县(市)区统一购买社会服务,由乡镇(街道)组织技术作业单位与村(社区)基层组织组成排查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实地排查,现场填写《房屋信息采集表(外业)》,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形成摸排工作台账。每宗地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

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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