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网络媒体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建设,传播贵州好声音,凝聚贵州发展正能量,由贵州省委网信办指导,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贵州省网络文化发展协会、贵州省互联网发展协会拟联合主办“增强‘四力’•网聚正能量·筑梦新时代——贵州省第二届网络作品大赛”,将面向全国征集评选、推广宣传一批反映贵州发展成就、经验做法、百姓美好生活和全省各族人民牢记嘱托、不忘初心、感恩奋进的优秀网络文化精品,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加大全省网络文化正能量供给,发展壮大全省网络文化事业,续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新篇章,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大赛工作方案如下:

一、大赛宗旨

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网络媒体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建设,凝聚和壮大网上正能量,积极构建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发展壮大网络文化产业,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一)主题

“增强‘四力’•网聚正能量·筑梦新时代——贵州省第二届网络作品大赛”

* 时间

2019年5月至12月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贵州省委网信办

主办单位: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贵州省网络文化发展协会、贵州省互联网发展协会

四、大赛内容及评选要求

贵州省第二届网络作品大赛由“网络正能量文字作品”、“网络正能量图片作品”、“网络正能量动漫音视频作品”、“网络正能量专题活动”四个部分组成。

(一)网络正能量文字作品

“网络正能量文字作品”评选活动主要针对反映贵州发展成就、经验做法、重大活动、重大政策、重大事件、重大主题、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在网上形成正面引导作用的原创网络文字作品,体裁不限。参选对象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发表的作品。

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1.申报作品须由网民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2.申报作品须发表时机恰当,尤其侧重于反映贵州发展成就、经验做法、重大活动、重大政策、重大事件、重大主题、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在网上形成关键性正面引导作用的网络文字作品。3.申报作品分为单位、团队或个人推荐。单位或团队推荐限报10个作品,个人自荐限报3项作品。

(二)网络正能量图片作品

“网络正能量图片作品”评选活动主要针对反映贵州发展成就、经验做法、重大政策、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积极发声,传递满满正能量,在网上形成正面引导作用的原创摄影类和创意类图片作品。参选对象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发表的作品。

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申报作品须由网民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如果被选中作品刊登在“贵州省第二届网络作品大赛作品展示”专题中,产生任何纠纷、经济损失,须由投稿人或投稿单位承担责任。3.申报作品须内容积极向上、反应及时、影响较大、主题突出、画质清晰。4.申报的原创视听作品,须在反映贵州发展成就、经验做法、重大政策、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形成关键性正面引导作用。5.申报作品文件格式可为MPG、MPEG、AVI、MP4、3GP、MOV等,要求画质清晰,单个视频大小限制在1G以内。6.申报作品分为单位、团队或个人推荐。单位或团队推荐限报10个作品,个人自荐限报3项作品。

(三)网络正能量动漫音视频作品

“网络正能量动漫音视频作品”评选主要针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反映贵州发展成就、经验做法、重大政策、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在网上形成正面引导作用的原创动漫类、音乐类、微视频类等视听作品。参选对象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发表的作品。

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1.动漫类作品。自发原创制作,符合征集主题内容,立场正确、通俗易懂、传播广泛的动漫视频作品。2.音乐类作品。自发原创录制,符合征集主题内容, 立场正确、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的网络歌曲、MTV、配乐等音乐作品。3.微视频类作品。自发原创拍摄,符合征集主题内容,立场正确、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的秒拍、短视频、微电影等微视频作品。4.其他类作品。包含自发原创拍摄,符合征集主题内容,立场正确、引人思考、传播正能量的纪录片和其他视频作品。5.参评作品须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6.申报作品文件格式可为MPG、MPEG、AVI、MP4、3GP、RM、MOV、FLV等,要求画质清晰,单个视频大小限制在1G以内。7.申报作品分为单位、团队或个人推荐。单位或团队推荐限报10个作品,个人自荐限报3项作品。

(四)网络正能量专题活动

“网络正能量专题活动”评选主要针对在反映贵州发展成就、经验做法、重大政策、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在网上形成正面引导作用的专题活动作品。参选对象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发表的作品。

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1.参评作品须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2.参评作品须主题突出、立场正确,议题设置较为成功,网络社会舆论引导效果好,有较大网络影响力。3.参评作品需按照要求在线填写作品申报相关内容。4.申报作品分为单位、团队或个人推荐。单位或团队推荐限报5个作品,个人自荐限报3项作品。

参评作品说明:

(1)重大事件类。在大众网络媒体平台或微博、微信、博客等网络自媒体上以及H5展示形式,政府、媒体、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或网民个人,针对反映贵州发展成就、经验做法、重大时政事件适时发起有创意的话题、专题、栏目、调研、投票等网络专题活动,体现出较高的政治高度,与时政重大事件所反映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具有较高的契合度,在网上形成关键性正面引导的作用。

(2)突发事件类。在大众网络媒体平台或微博、微信、博客等网络自媒体上以及H5展示形式,政府、媒体、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或网民个人,积极追踪报道重大突发事件,通过及时发起有创意的话题、专题、栏目、调研、投票等网络专题活动,主动发声、弘扬正义,揭批谣言、还原真相,积极传递网上正能量,为大众和广大网民提供权威准确的重大突发事件资讯和报道,能够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在网上形成关键性积极正面引导的作用。

(3)热点话题类。在大众网络媒体平台或微博、微信、博客等网络自媒体上以及H5展示形式,由政府、媒体、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或网民个人,积极关注研究重大事件类和突发事件类以外的社情民意、社会热点、舆论焦点及舆情态势,通过及时发起有创意的话题、专题、栏目、调研、投票的网络专题活动,能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标尺传播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参与热度高,在网上形成关键性积极正面引导的作用。

(4)其他。在大众网络媒体平台或微博、微信、博客等网络自媒体上以及H5展示形式,包括具有较大影响的行业应用平台上,政府、媒体、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或网民个人,自发策划以上三大类以外的话题、专题、栏目、调研、投票、具有鲜明积极正向属性和社会影响的网络专题、专项活动,互动性强、参与度高,在网络上和社会生活中形成了较大的正面舆论影响和社会积极反响。

五、活动安排及奖项设置

(一)活动安排

1.外围征集(2019年5月至11月30日)。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网民举荐等方式进行为期五个月的外围征集。

2.评委初评(2019年12月1日至12月6日)。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作品征集要求,组织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将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进行甄别和剔除。

3.网络评选(2019年12月7日至12月17日)。将通过初审的作品在活动官网进行集中展示,并接受网友的投票。网络投票占总评分40%。

4.专家终审(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由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网络评选作品进行打分。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分占作品总评分60%。

5.结果公示(2019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将比赛结果及获奖情况在活动官网、官微上进行公示。

6.大赛颁奖(2020年元月)。

(二)奖项设置

* 1.文字类、图片类作品分别评选20名,每件获奖作品奖励1500元。2.视频作品类获选作品共20名,每件获奖作品奖励3000元。3.专题活动类获选作品共20名,每件获奖作品奖励2500元。所有获奖作者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含税)。

六、评选标准

1.作品主题:作品要求突出正能量。主要包括主题贴近性、思想性、时效性、标题质量等,占30分。

2.传播影响力:作品要求除最初发布网站外,至少有2家或2家以上媒体转发,或有多个自媒体转发,其中转发量、阅读量、点击率等指标突出,在网络上造成广泛影响,占30分。

3.作品质量:根据作品创作、技术制作的难易程度、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占25分。

4.作品创新性:所有推荐作品提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想象力,提倡新观点、新形式等差异化模式作品,占10分。

5.创作敏感性:作品提倡自发、自觉的主动性,即在重大新闻热点事件、重大舆论期间,作者创作敏感性强,为弘扬和传播网络正能量去创作的优秀作品,占5分。

七、参赛须知

1.在互联网平台上发表过的作品,直接登录大赛投稿系统进行推荐,推荐时须提供作品的发布网址、作品标题、作品介绍、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未发布过的参赛作品,可将参赛作品(附上作品标题、作品介绍、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gzwlzpds@163.com, 由组委会安排在活动支持媒体进行发布。

3.参赛者是参赛作品著作权的合法完全拥有者,或事先征得作品著作权单位、团队、个人的授权同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被他人主张权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给组委会或本次比赛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参赛者在本次比赛过程时间段外,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与其它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的规定造成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大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可无偿将参赛作品在制定的媒体上进行展示、展播(非盈利性)。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大赛组委会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非盈利性)方式无偿使用参赛作品。

6.凡是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将被视为接受赛事相关规定。如发生任何争议,即交由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和任何相关费用。

8.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9.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551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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