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两名小学生在学校打架,一个孩子的父母带着孩子去另一个孩子家道歉。结果道歉者被骂了10多分钟后,道歉的孩子被对方家长扇了耳光,还踢了一脚。这个打人的家长太冲动了!原来是因为两个孩子吵架了,才有人来道歉,诚恳接受批评和责骂。大人再打孩子就不合理了。这件事比南京的某某还恶劣,应该严惩!

孩子之间的问题应该由孩子来解决,成年人的介入只能是成年人之间的补偿和道歉。大人从不打对方的孩子,这是一个原则。不然双方大人各打各的孩子,那怎么得了?现在就看伤情检查了。如果有人轻伤以上,打人者要负刑事责任。即使没有轻伤,打人者也会被拘留、罚款、赔偿等,想想也真是得不偿失。你们,说呢?


免责声明:部分内容为网络转载、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邮至admin#txgz.cc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