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女士09年1月全款购置了22套房,1335平方……挺不小了(其实也就每套不足70平大概50万一套而已,1335×7千当时也就是才9345千元,还不满一千万),不过,当时还是期房,一年后,楼才盖好。

和三亚”皇家生态海景花园”的撕逼大战,就此展开。

嗯,该花园后改名为“阳光山海湾”,原本要建成上千户的“高级别、高尚经典的富人宅邸社区”,如今也改为建成规模仅3幢小高层、约200户而已了。

对叶女士提供的22份、并在三亚市房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方面坚持认为,这是借款,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担保方式,”并非房屋买卖”。

我勒了个去,真是鸟打得多了,反被鸟儿给啄瞎眼睛了。

但是,叶女士退休后,和人合伙创办企业,也从事金融投资,联系到该身份,所以开发商的说辞如果得到举证,也不是不可能。

毕竟前后房价差距太大,这块肥肉,大家都舍不得松口,纠纷很正常。

然后,

2010年12月31日,海口市仲裁委员会,作出22份裁决书,确认上述房屋所有权,归叶女士所有。

2012年5月,海口市海事法院,作出22份执行裁定书,裁定开发商为22套涉案房产办理房屋产权证,并过户至叶女士名下。

“10多年过去了,开发商一直不肯交房。”叶女士称,她也向三亚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得到答复是,小区还未竣工综合验收,他们无能为力。

……双方展开激烈交锯战。

开发商认为,当初,皇家生态海景花园项目,资金遇到困难,不得不向外融资。

“2009年1月和9月,我们分两次向她借款共计761万元。”

开发商称,已还了叶女士一部分,而且叶女士还预先扣除了借款利息的,目前尚欠她400万(不计利息)左右,因为没钱了所以余款尚未还清。

那么,”对应的在建楼房,只是作为担保。”

开发商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可能给叶女士房子的。

哎,永远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地鸡毛!

都是房子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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