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立夏节气,阳光明媚,在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高屯街道秧南村的一片田野里,机声隆隆,两台挖掘机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复垦,让原本杂草丛生的农用地变成可耕种的良田,让一块块闲置的土地资源再次“活起来”。

据了解,挖掘机忙碌复垦的农田,是因项目亏损、拖欠租金引起纠纷而闲置的。2013年12月,黎平县高屯街道秧南村民委员会与黎平县某公司签订一份《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将秧南村巴冲(地名)等地责任田约200多亩出租给公司用于种植绿化树苗项目,租赁期为20年。但因公司资金链等问题,造成项目停摆,租赁的土地因此闲置,期间该公司仅支付了三年的土地租金,之后就一直拖欠,由于多次找到该公司要求支付租金无果,于是村里找到环保法庭。
粮食安全,国之根本。为确保耕地应种尽种,不负好春光,4月25日,黎平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法官主动作为,牵头召集高屯街道综治办和司法所人员,参加到租赁合同涉及的土地纠纷联动调解中。

一开始,村里只有一个村民小组请求法庭帮助调处30亩农田的租赁欠费纠纷问题,后环保法庭得知全村共有200多亩农田均存在同样情况,于是联动调解小组决定一并处理,把难题全部破解。

据高屯街道秧南村支书吴隆帅介绍,街道办干部多次入村宣传“严禁耕地撂荒、严禁土地非粮化”等政策,当前受疫情影响,许多村民难以外出务工,大家对租赁土地闲置有了复垦耕种愿望,所以才急着要法官来帮忙调处。

调处现场,秧南村村民请求支付租金,从2016年以来,200亩耕地一年租金要8万元,五年共计40万元,并要求恢复好农田以便耕种。

“由于资金链断裂,我个人的180多万元已血本无归,但要依合同兑现租金,确实困难,我愿意适当赔偿,并恢复农田。”公司法人尹某吐露自己的难言之隐。

“项目没有发挥效益,公司也损失不少,双方都应从对方的实际情况出发,换位思考,各自退一步,互谅互让,才会海阔天空,尽快恢复农田、实现满栽满种才是硬道理。”法官和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中调处。

经过调处工作人员的努力,最终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归还土地给村民;由公司支付给村民委员会一年的租赁费8万元,并恢复农田,确保今年能够满栽满种。

立夏这天,该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毛恩跃和该院环境保护法庭负责人葛登琴等人来到现场,查看农田复垦进度。

“挖掘机每天复垦农田七八亩,到5月底前,可以全面完成。”秧南村支书吴隆帅说。

“感谢法院的同志帮忙化解纠纷,让闲置的农田得以复垦退还,我得及时来清理杂草、夯实田埂,争取早点引水进田耕种。”村民欧爱英说。

高屯街道秧南村农田租赁纠纷案的成功诉前化解,闲置农田的顺利复垦,这是黎平县委、县政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整治耕地闲置撂荒成效的一个缩影。也是黎平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敢担当、善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全力护航粮食生产安全的具体体现。

黎平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将非诉纠纷多元化解挺在前面成为常态。该案及时成功化解在诉前,让200多亩农田得以复垦,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得到村民的充分肯定。(黄家权  姚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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