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记者从市河长制办公室了解到,我市自2017年建立河长制以来,压实“市、县、乡、村”四级责任,推动从“河长制”向“河长治”转变,全面开展河流综合治理,集中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全市河流编织起一道道保护网,河流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介绍,自河长制建立以来,我市把抓好河长制工作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执法监管等方面,健全完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河流综合治理,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河流面貌持续好转。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我市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提升相关工作,并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在水域岸线管理方面,我市完成了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河流的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先后排查清理整治“四乱”问题250余个;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我市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乌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等工作;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我市持续推动中心城区湘江干支流综合整治,开展了虾子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在水生态修复方面,我市拆除了乌江、赤水河、芙蓉江等流域超过1500亩网箱,并持续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乡、村四级河长4365名,聘请了河道警长398名、水利专家309名、环保专家203名、民间志愿者1468名、河道管理巡河保洁员2518名,实现了全市1134条河流河长制全覆盖,打通了河流管护“最后一公里”。

接下来,我市将从提升河流保护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入手,在推进河流常态化监管的同时,深入基层动态排查河流水生态、水环境问题。此外,在省、市级建立的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基础上,推进县级及以下层面的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控工作,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


免责声明:部分内容为网络转载、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邮至admin#txgz.cc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