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黔西南正风反腐重点工作盘点之十三

  因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贞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县司法局原副局长梁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司法局原副局长余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私车公养等问题,县财政局白层分局局长刘某辉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因酒后驾驶,小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某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以来,贞丰县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重拳出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又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完善预防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惩治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对扶贫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扭住不放、严肃问责。一年来,受理问题线索279件,立案20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7件197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135.86万元。

  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推送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开展“会前一刻钟”警示教育活动,先后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32次,700余名党员干部到县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

  此外,深化以案促改,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精选15个典型案件找原因、查漏洞,监督配合责任部门推进制度建设,补齐体制机制漏洞,进一步扎牢不敢腐的笼子。一年来,督促案发单位整改问题47个、修订完善制度26个。(贞丰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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