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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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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月12日公布信息:2月11日14-24时,毕节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帮助市民准确掌握确诊病例信息,有效落实国家“以社区防控为主”“群防群控”的要求,按照《贵州省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有关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毕节市新增确诊病例出现病症期间主要活动区域或场所情况公示如下:
病例柳某,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孝感市,现居于毕节市织金县阿弓镇大桥村转坡组。柳某于1月23日上午从武汉天河机场乘飞机前往贵阳(航班:中国国航,CA8243,8:35-10:25,飞机晚点11:10分到达贵阳);1月23日中午12:00,从贵阳龙洞堡机场乘坐私家车回织金县,15:00左右到达织金县五中下车;到达织金后,未作停留,乘坐私家车于1月23日17:00到达阿弓镇大桥村转坡组;1月24日10:00左右,柳某乘坐其姐夫李某某车辆到阿弓镇街上买菜,1小时左右原车返回;1月25日,阿弓镇排查外来人员后,将其纳入居家隔离管理;2月7日,阿弓镇卫生院将柳某接到医院进行咽拭子采样,采样后在车站宾馆隔离观察;2月9日,转到织金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1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贵州省将军山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请在上述各地点、各时段与确诊病例同一天同乘一辆交通工具的民众,如果乘坐时至今已经无任何症状超过14天,可以放心。如未超过14天,暂无症状者请尽量居家隔离观察至14天,并及时报告居住地(社区),登记管理。如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告与确诊病人同乘情况。

毕节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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